中共清丰县职业技术学校
党支部党建责任制度
一、基层党支部
(一)党支部集体
1.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宣传和执行党中央、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团结、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,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。
2.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大政方针,学习国家教育方针理论,学习科学、文化和业务知识。
3.对党员进行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提高党员素质,增强党性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,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。
4.密切联系群众,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、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,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,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。
5.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发挥、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,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。
6.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,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。
7.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,不侵占国家、团体和群众的利益。
8.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,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。
(二)党支部书记
1.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,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,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的决议、指示;研究安排支部工作,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。
2.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3.检查支部工作计划、决议的执行情况,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,并按时向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。
4.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,交流情况,互相配合,支持他们的工作,协调单位内部各方面的关系。
5.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学习,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,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。
(三) 党支部组织委员
1.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,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。
2.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,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,办理发展对象入党、预备党员转正和转移组织关系手续。
3.会同宣传委员抓好党员教育和培训有关工作。
4.提出组织生活会的内容,负责召集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,及时上报生活会情况,检查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。 负责日常组织管理,搞好党员统计工作,负责收缴党费等工作。
(四)党支部宣传委员
1.了解党员、群众的思想状况,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,拟定学习计划和建议。
2.组织党员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,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,学习党的基本路线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党课教育。
3.围绕上级党组织和支部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,开展主题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。
4.督促各党小组开展好每月一次的党员日活动。
5.负责对党员学习情况的考核,资料的收集。
6.负责对党员、支部典型材料的上报,宣传工作。
三、党小组
(一)党小组集体
1.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小组活动日。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可以灵活多样。可以是学习文件,也可以是讨论问题,可以是合理化建议,也可以是民主评议等。
2.按照支部安排,定期对党员工作进行分析、总结、讨论,认真领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精神,为支部搞好党建工作献计献策,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3.按照支部安排,组织本小组党员对支部班子进行民主评议。
4.按照支部安排,组织本小组党员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。
(二)党小组长
1.按照党支部的要求,组织小组党员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督促党员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。
2.根据党支部的决议和布置,针对党员的具体情况,向党小组的党员布置任务,并负责督促检查。
3.定期召集并开好党小组会,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讨论执行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。
4.了解党员的思想、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,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,对党员进行教育帮助。
5.组织党员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,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。
6.发展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,协助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按时收缴党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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